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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公的姑婆(即爺爺的姐姐)

已經高齡87歲了

(喪偶多年,且漆下無子女,獨居中)

上週在浴室滑倒,且昏迷了2天才被鄰居發現

送醫急救時,竟然還有生命蹟象.........

但是頸、肩胛骨部份已粉碎

因此需住院一段時間作觀察......


重點是誰要去照顧呢?

爺爺、奶奶已高齡80歲以上

舅舅&婆婆皆有病纏身

(一個肝癌、一個子宮頸癌)

總不能叫我們這一代去照顧吧!


而且姑婆的積蓄僅有15萬元

(看護1天即要2,000元)

想要申請社工看護,卻又資格不符

(僅限低收入戶,但姑婆名下有房子)

所以這件事真令我們家族傷透了腦筋



姑婆是有把財產登記在舅舅3兒子名下

(舅舅共生3個男孩,一個過繼給姑婆)

但 想 也 知 道:

75年次的年輕男孩怎麼可能負擔起照料的責任?


而婆婆已長久負起照顧爺爺、奶奶的責任

再加上她日前癌症開刀也自顧不暇了

所以最壞的打算便是~

將房子賣掉,再去住老人安養中心了~


仔細想一想:

人活太久也是一件蠻可悲的事!

尤其是獨居老人~

(單身主義者得三思ㄚ)

最好保佑身體狀況要良好

需有一筆充足的『養老基金』請看護、住安養院

和鄰居培養不錯的情誼

(最好是去認養一個小孩)

否則當病痛來襲時

便有許多的問題便會浮上抬面



台灣高齡化&不婚主義真是愈來愈嚴重了

真的為我們的下一代感到憂心仲仲

真的超期待2012年世界末日早點來到~

早點脫離這個浮華世界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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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肥妞&清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