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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公的姑婆(即爺爺的姐姐)
已經高齡87歲了
(喪偶多年,且漆下無子女,獨居中)
上週在浴室滑倒,且昏迷了2天才被鄰居發現
送醫急救時,竟然還有生命蹟象.........
但是頸、肩胛骨部份已粉碎
因此需住院一段時間作觀察......
重點是誰要去照顧呢?
爺爺、奶奶已高齡80歲以上
舅舅&婆婆皆有病纏身
(一個肝癌、一個子宮頸癌)
總不能叫我們這一代去照顧吧!
而且姑婆的積蓄僅有15萬元
(看護1天即要2,000元)
想要申請社工看護,卻又資格不符
(僅限低收入戶,但姑婆名下有房子)
所以這件事真令我們家族傷透了腦筋
姑婆是有把財產登記在舅舅3兒子名下
(舅舅共生3個男孩,一個過繼給姑婆)
但 想 也 知 道:
75年次的年輕男孩怎麼可能負擔起照料的責任?
而婆婆已長久負起照顧爺爺、奶奶的責任
再加上她日前癌症開刀也自顧不暇了
所以最壞的打算便是~
將房子賣掉,再去住老人安養中心了~
仔細想一想:
人活太久也是一件蠻可悲的事!
尤其是獨居老人~
(單身主義者得三思ㄚ)
最好保佑身體狀況要良好
需有一筆充足的『養老基金』請看護、住安養院
和鄰居培養不錯的情誼
(最好是去認養一個小孩)
否則當病痛來襲時
便有許多的問題便會浮上抬面
台灣高齡化&不婚主義真是愈來愈嚴重了
真的為我們的下一代感到憂心仲仲
真的超期待2012年世界末日早點來到~
早點脫離這個浮華世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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